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安全责任制讲解了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的档案员在其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尽的责任与规范要求。该文规定了档案员的工作范围是围绕安全责任,明确执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内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在档案员具体职责上提出了多点要求,例如需要在综合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安全保障;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并确保无违章行为出现。档案员需积极建立健全基建、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制度;确保内部基建和文书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性;关注资料设施安全并能即时采取补救措施解决异常情况。还指出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基本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三不伤害以及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等。此外明确了考核标准及负责监督人员。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安全责任制适用于从事核电项目的筹建工作中综合管理部内档案工作的专业人员或者兼职从事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这些工作人员所在的领域是核电建设行业,在其日常职业行为过程中要遵循文中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和保护的具体要求,以保障档案安全及其自身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并且此责任制有助于增强档案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与责任认知,确保核电建设筹备期间各类资料妥善保管,为整个核电工程的建设提供可靠的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