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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安全信息报告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33999 上传时间:2022-04-0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4.9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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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安全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9 号)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大唐集团制20125 号, 大唐江苏分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2011 年版) , 电力安全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 (国能安全2014205 号) ,结合我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第三条 本规定的信息包括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和日常安全管理信息。第四条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应准确、

2、及时。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各公司、各部门。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 职责(一)安全监察部:负责生产安全信息的监督管理,负责日常安全监督信息的接收与报送,负责厂内突发事件信息接收以及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江苏能监办、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送;(二)发电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负责运行、环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江苏省能监办、省调等部门报送,负责定期向上述部门上报日常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将厂内值班电话接到的突发事件信息向厂领导和相关部门转发;(三)设备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负责设备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江苏能监

3、办等部门报送,负责定期向上述部门上报日常安全生产信息;(四)实业总公司:负责多种经营日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负责定期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上报多种经营安全生产信息;(五)思想政治工作部:负责对外界媒体发布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六)厂办:负责日常治安、交通安全信息管理,负责治安、交通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及地方政府报送,负责定期向上述部门上报治安、交通日常安全生产信息。第三章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厂内汇报流程第七条 汇报流程(一)各部门、公司责任范围内发生如下事件时,事件发生的班组或事件目击者应立即向值长、部门或公司领导逐级汇报,值长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安全监察部以及相关

4、部门领导汇报,责任部门领导应立即向厂主要领导(厂长、主管生产副厂长)请示和汇报。1. 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2设备事故、因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电网事故;3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发现设备有重大缺陷、隐患;4主机或辅机发生异常导致机组降出力;5电网原因导致机组停运、大幅度降出力;6.火情、汛情、险情的报告;7.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8.交通事故的报告;9.治安事件的报告;10.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的报告;11.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的报告;12.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二)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下不安全事件,事件发生的班组或事件目击

5、者应立即向值长或班长汇报,值长或班长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安全监察部以及相关部门领导汇报,责任部门领导应立即向生产副厂长请示和汇报。(三)厂内即时报告要求:发生事件的部门、公司主管领导,以电话方式在事件发生 0.5 小时以内向厂主要领导进行简要报告(必要时事故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厂主要领导汇报) ,同时将事件详细情况在 6 小时内写成书面情况向厂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将事件的发展态势作进一步汇报。第四章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对外报告流程第八条 即时报告发生以下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向大唐江苏分公司、江苏能监办、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即时报告:(一)人身伤亡事故(重伤及以上) 、因企业责任引起的电网事故、设备

6、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以上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信息;(三)企业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可能导致重大以上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信息;(四)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信息。(五)发生电力安全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第 6 条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第九条 在事件发生后 1 小时内立即向分公司安全生产部、江苏能监办进行报告,同时将事件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并及时将事件的发展态势作进一步汇报。书面报告汇报生产突发事件前,必须经过生产副厂长审阅,人身事件、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必须经过厂长审阅。第十条 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件现场情况;(二)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三)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四)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五)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第十一条 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应立即上报大唐江苏分公司安全生产部。发生人身死亡及以上人身事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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