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不断提高防汛工作水平,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公司公司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防汛工作是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本厂厂界对应的长江岸区江堤及向上游、下游方向延伸 50米的江堤以及厂内区域生产设施安全度汛;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抗洪抢险,保证灾后恢复电力生产供应。第三条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
2、级分部门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所属各部室、公司。第二章防汛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第六条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防汛工作,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物业公司,负责公司防汛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厂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厂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检修公司、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公司、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各部门行政正职组成。第八条 防汛办公室主任由物业公司经理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设备部分管副主任、发电部分管副主任、
3、检修公司分管副经理、安监部副主任、物业公司副经理、安全员、总务专职等组成。第九条 防汛领导小组职责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3. 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4. 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5. 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6. 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7. 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
4、施计划。第十条 防汛办公室职责1. 负责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3. 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4. 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5. 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第三章防汛工作的重点第十一条 防汛工作应加强所管辖江堤安全管理,保证排水设施安全可靠,不发生倒灌和被淹,抗洪排涝措施齐全、完善。第十二条 超前做好防汛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防汛准备工作。 重点保证发电设备和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 保证可靠发电。第十三条
5、 做好防汛检查监督和抢险工作,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防汛抢险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度汛。第四章日常工作的管理第十四条 汛前应及时调整防汛负责人名单、防汛抢险队、值班电话及防汛应急预案。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防汛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每年汛前组织对防台风、防内涝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第十六条 认真落实防汛经费和防汛物资,保证防汛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防汛器材的物资管理,确保汛期物资器材储备充足,完善可靠,汛期供应及时,不发生防汛物资器材管理不善贻误汛期抢险。1. 日常防汛物资由物业公司负责储备。防汛物资器材必须充足完备,储备齐全、汛期供应及时可靠。2. 每年对防汛器材进行补充
6、和完善,做到在各种汛情情况下,满足汛期抢险的需要。3. 在汛前对防汛物资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充有关防汛器材,按计划对防汛物资进行相应的定期试验,做到防汛物资器材的安全可靠使用。4. 建立防汛物资台账表,对防汛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及每年防汛物资的检查试验,及时进行填写,设专人负责。5. 防汛物资的存放,必须遵循专库(专柜)存放,专人负责的原则,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挪作它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防汛物资、数量充足,符合质量要求。6. 防汛物资的领用必须由防汛办主任签字方可领取。第十七条 认真落实汛前检查和消缺管理制度。1. 设备部、发电部负责制订汛期设备安全运行措施,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2. 检修公司负责对露天马达、端子箱、接线盒等设备制订防雨、防潮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现场重点设备、重点区域可能发生的汛情制订处置预案;制订对所辖设备加强巡检的措施;做好 0.4KV、6KV 开关室防潮降温措施。负责雨水泵及其系统的检修维护。3. 物资部负责检查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检查清点已有防汛器材的数量、品种及完好程度,及时按防汛应急办要求补齐备足防汛物资,确保 24小时有人发料。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