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电公司安全考核办法1、未遂事故(事件)考核1.1 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考核 1000 元:1.1.1 恶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未遂的误操作,更换杆塔拉线不打临时拉线,停电作业不装设接地线等经公司认定为恶性未遂事故) 。1.1.2 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施工等工作,违反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无票工作等经公司认定为恶性未遂事故。1.1.3 酒后驾驶。1.2 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考核 500 元1.2.1 经事故调查或安监部门认定的其他性质严重的违章行为。1.2.2 恶性未遂事故的次要责任人。 (未遂的误操作,更换杆塔拉线不打临时拉线,停电作业不装设接地线等经公司认定为恶性未遂事故) 。2、工作现场考
2、核2.1 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考核 1000 元2.1.1 约时停送电。2.1.2 事故抢修不办理事故应急抢修单,不履行许可手续。2.1.3 工作已终结,工作班人员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2.1.4 非工作班成员到现场工作,工作负责人不制止。2.1.5 使用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新进人员顶岗或从事其他电气作业。2.1.6 工作未结束而提前撤除安全措施。2.1.7 作业人员不按规定验电或装、拆接地线。2.1.8 工作班成员未经工作负责人许可,拆除接地线。2.1.9 工作人员所装接地线和所设安全措施与工作票要求不相符。2.1.10 工作人员还在作业就拆除接地线。2.1.11 违章指挥或误下调度命令。2.1
3、.12 不按规定使用临时工(包括聘用电工)或私自借用外单位职工从事检修、施工或运行工作。2.1.13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杜绝无证上岗。2.1.14 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参加带电作业。2.1.15 领导在场默许违章作业。2.1.16 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工作。2.1.17 对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进行停电检修工作,不验电即装设接地线;2.1.18 电气设备工作前不验电即工作。2.1.19 工作间断后,重新开始工作不复查安全措施。2.1.20 对设备标志不明确的设备,随意操作停送电。2.1.21 设备故障跳闸,未查出原因就随意送电操作。2.1.22 将车交给无照人
4、员驾驶。2.2 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考核 500 元2.2.1 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未复审。2.2.3 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操作监护制度或监护人玩忽职守。2.2.4 检修、试验或施工工作开工前,没有召开班前会,没有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进行危险点告知,没有履行确认手续。2.2.5 工作期间,工作人员超越工作票所规定的工作内容,擅自扩大工作范围。2.2.6 指挥未经培训的临时工,从事电力生产工作。2.2.7 指挥工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2.2.8 不请示、不汇报,将有严重缺陷的设备强行运行。2.2.9 脚手架、跨越架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2.2.10 拆除和装设
5、地闸、地线、编号、数量不一致。2.2.11 工作现场两端不挂接地线或只挂一端接地线工作。2.2.12 使用不合格的(含超过试验周期)安全用具。2.2.13 用导线作接地线使用或装地线采用缠绕的方法。2.2.14 单人巡线时攀登杆、塔。2.2.15 单独一人从事电气检修工作。2.2.16 事故巡视时,发现的缺陷不办理消缺许可手续就自行处理。2.2.17 工作班成员未弄清工作内容,盲目登错杆。2.2.18 工作现场安全措施不全,为赶工期冒险作业。2.2.19 登杆时,不核对杆号;塔上工作,未采取防止误登带电杆塔的措施。2.2.20 杆上工作突然剪断导、地线。2.2.21 杆塔上作业,将安全帽挂在杆
6、塔上或当工具包使用。2.2.22 在装有变压器油壳体上进行焊接工作。2.2.23 交叉跨越铁路, 公路放线, 撤线工作时, 未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2.2.24 使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电流或低压线路电流时,触及其它带电部分或造成短路故障。2.2.25 在生产现场打闹嬉戏,带小孩进入生产现场,窜岗、睡岗。2.2.26 触电急救不先切断电源便去急救。2.2.27 触电人休克未按紧急救护法救护,而强行送往医院。2.2.28 验电前不检查验电器,未按电压等级选择合适的验电器验电。2.2.29 应报废的设备、工器具不报废,继续使用。2.2.30 拉合刀闸监护人和操作人不共同核对设备名称,编号。2.2.31 操作中监护人随意离开现场或监护人脱离岗位去从事其它活动。2.2.32 设备事故抢修,不检查安全措施,不验电即工作。2.2.33 增加新的工作人员不进行技术交底即工作。2.2.34 为走捷径,跨越高出平台,穿越安全围拦,沿水平和垂直的构件爬行或从高处往下跳。2.2.35 带电作业工具未定期试验。2.2.36 在线路带电的情况下,修剪或砍伐靠近线路的树木时,未按规程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