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1. 每个职工应对本人所担任的工作及本岗位管辖的设备和现场的生产、 防火、保卫等安全负直接责任。2. 每个职工应自觉遵守,认真贯彻执行与安全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在一切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3. 及时反映和按规程规定处理一切危及人身和设备系统安全的情况。4. 及时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5. 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有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重大损坏的违章指挥。6. 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员的决定和命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意见。但上级领导坚持时仍应执行,在执行后可越级反映。7. 积极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日活动。8. 积极参加技术革新、科学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安全生产水平。9. 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0.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