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察科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在厂长或生产厂长领导下,搞好本厂安全监督工作。2、监督本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3、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检查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4、组织编制本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落实情况和使用情况;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5、参与本厂“反事故技术措施”的编制。6、监督本厂安全
2、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工作票三种人的考试;开展好安全网活动和其他安全例行工作。7、 参加和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 处理, 监督“三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做好“两票”统计、事故统计报告的归口管理工作,并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按规定审核上报。8、做好安全生产总结工作,提出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和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9、负责组织好本单位的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活动、节前安全大检查活动、安全周活动、管理者监察活动,同时要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10、负责开展安全工器具和安全生产用具的定期检验工作,并监督使用。11、参与工程和技改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