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网工作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 号文) (简称安规 )的规定,公司依据安全生产有关的规程、标准、制度、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总结各管理处工作票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制定国网运行有限公司工作票管理规定(试行) (简称规定 ) 。第二条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工作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跨区直流输电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在其管辖设备上的工作。第二章 工作票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第四条 各管理处主管生产副经理(总工)为工作票管理的负责人。第五
2、条 各管理处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工作票制度执行的管理。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工作票制度的制定、执行的监督、考核工作。第六条 公司所辖各管理处部门安全员每月应对本部门已执行工作票的100%进行检查, 部门负责人每月应对本部门已执行工作票的 30%进行抽查,管理处安监部门每月至少应对已执行工作票的 30%进行抽查,管理处领导每月至少应对已执行工作票的 10%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工作票,应在统计分析记录中予以注明,提出改进意见。第三章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第七条 总体要求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员工,开展现场工作前,必须经过各管理处相关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掌握相关规程制度,熟悉现场设备,通过相关岗位考试。对于
3、公司以外人员,如参加公司所属单位现场工作,必须经过各管理处或所属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第八条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掌握安规 ,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带电作业工作票的签发人还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工作经验) ,并以文件形式公布的人员担任。第九条 变电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应由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 熟悉工作班人员工作能力和掌握安规 的人员。线路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掌握安规 、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设备情况的人员。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掌握
4、安规 、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设备情况,并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第十条 变电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掌握安规的运行值班人员担任。线路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掌握安规 、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设备情况的人员担任。第十一条 专责监护人: 应由有相关工作经验、 熟悉设备情况和掌握 安规的人员担任。第十二条 工作班成员:应由熟悉设备情况和掌握安规的人员担任。第四章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第十三条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
5、补充。3. 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 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4. 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5. 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规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6. 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第十四条 工作许可人1变电工作许可人1) 负责审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3) 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4) 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 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2. 线路工作许可人1) 审查工作必要性。2)
6、 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3) 许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第十五条 专责监护人1.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2.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交待安全措施,告之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3. 监督被监护人遵守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第十六条 工作班成员1.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2.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 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安规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3.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第五章 工作票的使用和种类第十七条 在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的工作, 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相关场所的工作:系指虽在换流站(变电站)设备区内的工作,且从事的工作与电气设备无关。如:绿化、下水道疏通、建筑物维护等工作。第十八条 在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工作,填用的工作票有下列 10种:1.国网运行有限公司第一种工作票;2.国网运行有限公司第二种工作票;3.国网运行有限公司换流站带电作业工作票4.国网运行有限公司线路第一种工作票;5.国网运行有限公司线路第二种工作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