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1 总则1.1 使运行值班人员、风机、巡视道路及集电线路巡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进行设备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排除设备隐患、防止设备事故、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1.2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生产设备设施。3 规定和程序3.1 管理要求3.1.1 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具备见习岗及以上资格人员进行巡检工作。3.1.2 每年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考试合格方允许单独巡视设备的人员进行巡视。3.1.3 巡检人员进行巡回检查按照巡检记录单的内容进行巡检,不减少检查项目,不随意改变巡检路线。3.1.4 巡视设备时,运行人员应仔细巡
2、视,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异常应汇报当值值班长,并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异常记入设备缺陷记录本内,按值移交。 对危急安全运行的缺陷要按规定向上级汇报, 并迅速设法处理。3.1.5 巡回检查分为:3.1.5.1运行定时巡回检查,是指运行人员每班进行的周期性巡回检查。3.1.5.2设备专人巡回检查,是指巡检专责人进行的周期性设备检查。3.1.5.3监督性巡查,是指风场管理人员(场长或值长)对运行定时巡回检查情况和设备专人巡回检查情况进行就地检查, 并进行相应考核。3.1.6 被批准可以单独巡视设备的值班员,在巡视设备时不得进行任何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3.2 巡视工作的规定3.2.1巡视人员的巡视
3、中应做到:3.2.1.1 巡视检查设备必须认真仔细,做到六应、六到、三比较,即: 应走到的地点脚到不遗漏;应触摸的检查点手到摸准;应看到的情况眼到看明白;应听声响的地方耳到听清;应嗅气味的区域鼻到嗅准;应分析的情况脑到勤分析;表计实际指示与标准比较;同类型设备之间互相比较;本次检查情况与上次比较3.2.1.2 巡视人员应了解设备的特性及其与系统的关系,了解设备正常时的温度、振动和声响,以及设备正常运行的参数。3.2.1.3 巡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接近危险部位高压设备检查,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事项。3.2.1.4 禁止触及设备旋转部分。3.2.1.5 在巡视中发现保护装置异常时,应及时汇
4、报值风场负责人,不得私自处理。在恢复保护装置信号时,应两人进行。实习岗人员不得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必须有人监护。3.2.1.6 巡视人员应带有对讲机、手电筒等用具,以保证检查质量,并做好记录。3.2.1.7 巡回检查时,若发现设备有异常及疑问时应立即向值长汇报,并按值长的指示处置。如不能及时处理好,应加强监视,分析原因,制定应急技术措施;在紧急情况时,可以按照规程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先处理,后汇报。3.2.1.8 在进行风机巡检工作中,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并在巡视中带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锁扣等必要的保护装备。3.2.1.9 风机巡视工作要严肃认真,对每一台机组的运行情况要仔细观察,认真做好
5、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异常状况要及时向值长汇报,除威胁机组运行安全的缺陷外,不得对机组进行任何操作。3.2.1.10 风机箱变及集电线路巡视工作要细则认真,对每一台风机机组变的断路器动作次数、声音、油位情况要仔细观察,对集电线路的巡视,应使用望远镜对线路的弧垂、门型架标识牌、避雷器闪络情况、门型架电缆接头等进行细则观察并做好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异常状况要及时向值长汇报,除威胁机组及线路安全运行的缺陷外,不得对机组及集电线路进行任何操作。3.2.2设备或系统停电后巡检时,巡视人员应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有无变动,安全标志牌是否齐全,与运行部分相关的隔绝是否可靠。3.2.3 巡视人员除检查规定项目外,
6、对巡视路径的公用系统、厂房建筑、安全措施亦应注意有无异常情况。3.3 特殊情况巡视规定3.3.1遇下列情况时,巡视人员在巡回检查时应进行重复检查。 必要时派专人监视或增加巡视次数。3.3.1.1大修后试运行阶段。3.3.1.2 新设备投入试运行。3.3.1.3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隐患。3.3.1.4上一值交班交待的设备异常情况或注意事项。3.3.1.5处于特殊运行方式或恶劣条件下运行的设备。3.3.1.6气候、环境恶劣(如急风暴雨、强雷、冰冻、高温等)3.3.1.7值长、值班员认为有必要时。3.3.2 发生事故时,巡视中的巡回检查人员应立即返回主控室,参加事故处理。3.3.3值长外出重点检查时,主控室必须留值班人员,保证始终有与调度。3.3.4 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值班负责人作好记录3.3.5 发现重大缺陷应立即汇报场长,场长负责向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汇报.3.4 遇有下列情况应对变电站进行特殊巡视:3.4.1 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对户外设备、风及机组变、集电线路增加巡视次数。3.4.2设备发生短路故障, 保护动作后, 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巡视。3.4.3对有异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