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塔分厂安全生产规定一、人员行走必须走安全通道,穿戴防护用品。安全道必须通畅,不得在安全通道内放置物品。二、吊车停放时吊钩不许在设备及安全通道上方。三、设备停机时必须断电,工、器具摆放整齐,现场卫生必须整洁。四、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五、物、料摆放必须在指定地点,按照不同规格、材料分别整齐摆放,地面摆放高宽比应不大于 1:2,型材(包括废品、返修品、半成品)码垛时。每隔 10 层应“反咬”一根,以防物料散落或料垛倾倒。六、现场照明除特殊要求外必须人走灯灭。七、车间的临时用电走线必须加临时保护装置。八、专用吊、夹具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九、吊运物料时应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十、进入车间的车辆,一定在确定无吊车的大门安全道上吊运物料时方可进入。十一、各种车辆装载物料,均不得超宽,超长,超重。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偏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