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气压缩机运行及检修安全规定1、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定期校准,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2、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 1.1 倍。3、使用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和超温保护装置。油温不超过70,压缩机油的闪点不得低于 215。严禁采用其它油脂代替压缩机油。4、使用冷却剂的螺杆空气压缩机,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专用冷却剂,严禁向冷却剂内填加其它油脂。5、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水保护装置或断水信号显示装置,要求声光俱备,动作可靠。出水温度不得超过 70,冷却水应进行软化处理。6、风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停风保护装置或停风信号显示装置,要求声
2、光俱备,动作可靠。7、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单缸不得超过 190、双缸不得超过 160,对各级排气温度应装设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8、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置过滤装置。9、空气压缩机的风包应装有动作可靠的安全阀和放水阀,并有检查孔。风包内的温度应保持在 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空气滤清器、风包后冷却器及排气管道内的灰尘、积炭和油垢必须每季度清除一次。10、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风包应用 1.5 倍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做水压试验。11、在风包的出口管路上必须加装释压阀,释压阀应安装在主排气管上,正对气流方向,其出口方向不得正对人行道、设备及易损
3、件。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释放压力应为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的1.251.4 倍。 释压阀正常工作时, 每三个月至少检查清理一次, 保证完好。12、必须加强对风包、管路等受压部件的管理,使用单位不得对风包进行改制或进行电、气焊工作。13、必须按规定对压风机、风包及压力表、安全阀等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压风机性能每年测定一次,风包每四年做一次水压试验、每两年做一次探伤检测,压力表每半年检验一次,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对检测报告进行及时分析,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14、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每两个月小修一次,每年中修一次,每两年大修一次的规定。15、空气压缩机检修时,必须制定检修计划、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并在检修前认真传达贯彻给检修人员。16、在检修前,必须可靠地切断被检修设备的电源,挂上“停电检修、严禁送电”警示牌。必须放空压力容器(管路)内的压力介质,严禁受压部件带压检修。17、检修人员进入压力容器内部检修时,人孔必须打开,并指定专人在容器外监护。18、电、气焊接有积炭及油污的管路时必须拆开管接头法兰,清理焊接段管路内的积炭及油污。19、检修结束后,应由施工负责人做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各连接螺栓齐全紧固,各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并手动盘车三至五圈,各部正常,方可送电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