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阜宁县天鹅湖国际广场润发广场“715”塔机倾覆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7 月 15 日 5 时 33 分左右, 位于阜宁县上海路与香港路交叉口的天鹅湖国际广场 润发广场建设项目施工工地,作业人员在对 3#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 )进行顶升加节时,发生一起塔机倾覆事故,事故造成 2 名顶升作业人员死亡、名塔机驾驶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78.59 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盐政规发20148 号)相关规定,市政府委托市应急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
2、住建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同时,事故调查组邀请市监委派员参加,并聘请建筑行业安全专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查勘事故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询问有关当事人并结合技术专家组论证意见, 现已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对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同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工程概况及有关单位情况(一)工程基本情况天鹅湖国际广场润发广场建设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宁县香港路南上海路东,项目总投资24972.16 万元,占地面积 13619 平方米,总建筑
3、面积 88474 平方米。2019 年 10 月 16 日开工建设,计划 2021 年 10 月份竣工。该项目工程内容:拟建建筑物为一幢单体,地下二层,主楼部分地上 20 层框架剪力墙结构,裙楼部分地上 5 层框架结构。至事故发生时,该工程项目主楼主体工程已完成至 10 层。该工程项目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取得不动产权证(编号 0010356 号) ,2019 年 9 月 29 日经阜宁县行政审批局审查取得立项批复(阜行审投资20192 号)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取得阜宁县行政审批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项目编码 3209231909290102、施工许可编号 3
4、20923201910150101) 。(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1.建设单位:阜宁金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阜公司” ) 。成立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位于盐城市阜宁县阜城镇上海路东、 香港路南天鹅湖国际广场酒店式公寓第七层, 法定代表人徐某,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二级资质。金阜公司董事长徐某良负责该项目的管理工作。2.施工单位:中之兆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之兆公司” ) 。原名江苏金谷园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变更为中之兆公司。注册地址:阜宁县
5、阜城镇苏州西路、香港路北锦海文峰商住小区 8 幢(4、5、6 层) ,法定代表人顾某龙,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47 万元,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苏JZ 安许证字2017093004)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1 日。项目经理刘某刚(2020 年 9 月29 日变更为刘某卫) ;技术负责人张某雷(2020 年 11 月 11 日变更为蒋某东,2021 年 5 月10 日变更为王某林) 。3.监理单位: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盛公司” ) 。成立于 1997 年 1 月 13日,位于盐城市毓东组团 8 号楼 401 号,法定代表人徐某斌,注册资本人
6、民币 500 万元,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有效期至 2023 年 8 月 3 日。 天鹅湖国际广场 润发广场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为季某磋,土建专监为郭某南。4.塔机租赁和安装单位:盐城鸿祥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祥公司” ) 。成立于2013 年 10 月 16 日,注册地址:阜宁县阜城镇东风路 18 号,法定代表人王某红,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经营范围:起重设备安装;消防器材销售、安装;五金、家用电器、建材、阀门销售、建筑机械维修;钢管、扣件、建筑机械租赁。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编号:D332014680) ,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 (苏JZ 安许证字2014093016) ,有效期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事故塔机的实际所有人和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为胡某华,胡某华将事故塔机挂靠在鸿祥公司。(三)工程分包情况2019 年 10 月 10 日,金阜公司与江苏金谷园建设有限公司(中之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