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队电机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二)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三)作业前,负责检查照明装置、制动装置、传动装置、连接装置及警铃等是否灵敏可靠,如有问题,应立即处理,合格后方可作业。(四)作业时,严格按“三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五)机车运行时,随时注意前方情况,如有异常,立即鸣笛,停车处理。在道岔、弯道、视线不清时,机车必须减速,鸣笛,在有行人及作业地点时,必须鸣笛停车,人员到安全地点躲避后,方可行车。(六)负责监督检查负荷(空、重车及人车)数量,严禁超载运行。(七)运行时,机头必须位于车辆运行的前方。使用双驾驶室机车时,司机必须在前方的驾驶室内操作。(八)负责电机车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严禁其他人员开动、触碰电机车。严禁人员蹬车及搭乘电机车。(九)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必须在车辆停稳后,进行车辆的连接及摘挂工作。(十)严禁在车外开车,开车时身体严禁探出车外。(十一)运人时,乘车人员超员严禁开车,乘员没有离开轨道线路,机车不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