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举报制度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管理原则,广泛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环保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一,对及时发现安全/环保隐患,及时消除或举报的人员,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 300 元奖励。二,对各班组,技术人员,负责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进行举报的人员,将给予 300 元奖励。三,对违反安全/环保生产要求,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给予200 元奖励。四,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克扣工资,奖金,以及对举报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伤害的,经查实,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