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部门安全职责1、贯彻国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标准,做好主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责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 构筑物的安全管理。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5、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6、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7、定期组织对设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组织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