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的停用和报废制度1、 使用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停用或报废申请,仪表室负责验证报废的计量器具,生产部负责审核停用或报废申请,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停用或报废申请;2、 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申请单;3、 计量仪表室对申报的器具进行检测验证,确认无使用价值的计量器具可以报废,并出具报废证明;4、 生产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生产部下发报废通知单,将报废的器具送计量仪表室统一管理;5、 报废器具所属部门对报废的计量器具的原始记录上注明报废原因、日期、并在帐册上加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