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维修负责人安全职责1、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5、参加部门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8、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9、定期组织班组、员工召开安全例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10、加强对外协单位的资格把关,要求外协单位必须提供单位资质,相关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意外保险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