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1、为贯策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 确保安全生产, 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使安全生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规程。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化工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规定。3、本规程适用于机电维修作业人员。二、操作程序1、检修设备前必须断电、挂牌、设立监护人、锁配电屏。2、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在 5 米以上,瓶子不能混装混运,气带必须扎紧不脱落,仪表准确能正常使用,乙炔开关必须随时放在瓶子的阀门上。3、严禁在天然气管道上搭铁,更不能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在天然气管道上进行焊割作业, 在作业前必须办动火作业许可证。4、焊割的时候和在检修有料液可能溅出的设备时,必须戴防护眼镜。5、2 米以上的维护和检修作业必须办登高作业证,并系好安全带、搭好跳板,确定作业范围,悬挂警示标志,设立监护人。6、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葫芦、钢丝绳是否完好,吊装过程中下面严禁有人通行。7、进入压力容器作业必须办证,设立监护人,并保持通风顺畅。8、用带电设备之前,必须检查是否漏电,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移动带电设备之前必须先切断电源。9、使用台式或手动砂轮的时候必须戴防护眼镜。10、在维修和维护作业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四个互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