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防护用品管理及检验制度(1) 、特种防护用品暂定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安全鞋、防静电导电安全鞋、绝缘靴鞋、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电焊面罩、防噪声护具、电焊护目镜、炉窑面罩、防尘口罩、防尘口罩滤料、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防碱工作服、防尘工作服、防水工作服、阻燃防护服、专用防护手套等。(2) 、采购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向生产厂家、销售单位索取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鉴证、销售许可证、检验报告书等有关证件。规定的证件不全的特防品不得采购。(3) 、特防品入库前必须经作业队设备物资室与安全质检室对其质量、安全性能等进行严格检查验收,证件不全、质量不合格、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验收入库。(4) 、特防品必须设专人保管、维护和检验。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台帐,随时掌握其质量安全状况,失效和报废的特防品必须及时更换。(5) 、特防品必须按规定的使用周期到当地有关权力机关批准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和测试,不合格的或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特防品不得继续使用。(6) 、特防品使用者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轻微破损要及时修复,严重破损达报废程度时必须报废。每年开工前,物资设备室与安全质检室联合组织专人对特防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其使用状态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