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受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以下简称“特设局”)的委托,我协会承担自治区各发电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复审的程序, 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复审的管理,特制定了如下考核实施细则: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实施依据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 年 1 月 24 日国务院第 549 号令)第三十八条2、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 (2003 年 6 月 2 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 国质检锅2003172 号)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011 年 5 月 3 日国家质检总局第14
2、0 号令)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 (质检总局 2011 年第 95 号公告)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 Z6001-2013)6、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TSG G6001-2009)7、 锅炉水(介)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TSG G8001-2011)8、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TSG G6003-2008)9、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TSG R6001-2011)10、 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考核大纲 (TSG R6002-2006)11、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TSG R6003-2006)12
3、、 气瓶充装人员考核大纲 (TSG R6004-2006)13、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TSG D6001-2006)14、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TSG T6001-2007)15、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TSG Q6001-2009)16、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Y6001-2008)17、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TSG S6001-2008)18、 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 (TSG ZF002-2005)19、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试行)20、 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
4、责人考核大纲 (试行)2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 (试行)22、 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试行)23、 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24、 DL647-2004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25、 SHS08004-2004 电站锅炉维护检修规程二、考试机构条件和职责、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 3 人;2、具备满足考试需要的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设立的分考点,也必须与基地相应项目条件一致;3、建立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和考场纪律
5、、监考考评人员守则、保密、考试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4、根据相应考核大纲,制订考试作业指导书,明确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项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标;5、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的原则配置资源和考试软件,并且满足相应考核大纲所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和能力;考核大纲要求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取实物化(模拟化)的,应当具备考试实物化(模拟化)的条件;6、具有满足考试需要的专、兼职的监考、考评人员,配备考试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各个分项的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工程师(或者高级技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考评人员应当由
6、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 5 年以上(含 5 年) 、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并且熟悉考核程序、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的人员担任。、考试机构的主要职责1、公布考试程序、考试作业人员种类、报考具体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考试机构名称及地点、考试计划等事项,并且告知审批发证程序;2、公布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具体范围、项目和合格标准;3、审查作业人员考试申请材料;4、按照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5、公布、通知和上报考试结果;6、建立作业人员考试管理档案;7、根据申请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委托,向发证部门统一提交申请,协助办理作业人员证发放事宜;8、根据申请人的委托,向发证部门统一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的复审;9、向本考试机构的指定部门和发证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与考试相关的统计报表;10、考试机构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参加本考试机构组织的培训。禁止培训、辅导人员参与培训、辅导对象的命题和监考工作。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及发证程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程序:考试程序包括考试报名、申请资料审查、考试、考试成绩评定与通知;审批发证程序,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