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铲车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者必须持有本机械操作证,不准无证人员操作及人员操作及带人行驶。2、作业前应检查燃料、机油、冷却水及机械各部分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方能起动。3、发动前将各操纵杆置于空档,发动后要查看各个仪表工作是否正常,监听发动机声音有无异响,冷车应急速运转 10 分钟。4、加油时要熄火,工作时汽油机的火花塞与高压线之间不得吊火运行。5、叉车作业要做到五不叉。6、进出车门、库门转弯应减速鸣喇叭以示意。7、严禁超负荷作业,禁止用叉车顶撞、拖拉车辆或开关车门。8、行驶会车时应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货叉高度应升到距地面0.20.3 米左右。9、在 10%以上坡道上行驶时不得转向,负重时上坡应正向行驶,下坡倒向行驶。在坡道上遇有故障不能行走时应拉紧手制动器以三角木挡住车轮后,才能排除故障。10、作业中发现机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排除后方能动车,严禁机械带病作业。11、作业结束后,应把叉车停放在预定位置,禁止在坡道上停放,禁止在站台边垂直于线路方向停放。停放时,放在低速档,拉紧手制动,取下钥匙,关好门窗,司机方可离开。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