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自行检查的要求,及时发现和查明并消除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定期自行检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2、各项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填写自行检查记录和运行故障记录。3、自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日常安全巡查每天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4、自行检查和日常巡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和填写。5、对查出的电梯故障和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相关情况应在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用电梯,并向单位安全责任人报告。6、对存在但有整改条件的一般隐患项目,应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工作,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7、 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 应立即停用电梯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书面向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公示电梯入口显著位置。电梯安全负责人应组织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或改造,待隐患彻底消除后电梯方可重新投入使用。8、定期自行检查和日常巡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电梯安全管理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建立电梯隐患整改台账,同事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