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讲解了对特种设备实施全面有效的安全监督措施的必要性和方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描述了各单位应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执行的安全执法检查和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具体包含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执法检查中的陪同职责及协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要求。同时,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明确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的主要联络人,并规定了其承担的具体配合与整改措施。各设备安全管理员按责任划分落实相关配合事务也被提及,以确保整个安全检查检验流程无误。此外,强调本单位不得有阻碍检查检验的行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特种设备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及管理部门,特别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殊设备运营相关的行业。其内容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力指导。从事或监管这些领域的人员均应详细了解并贯彻执行此制度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