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制度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全管理负责人召集,并将例会内容、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2、与会人员一般应有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本单位各下属机构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也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3、议事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宣传落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策和重要措施、方案,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有关专项活动,讨论商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等,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其他事项。4、与会人员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并委托其他人员参加。5、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议程汇报有关工作内容,并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议等。6、与会人员会后应及时将例会会议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并组织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局安全监察机构汇报。7、除正常的例会外,安全管理负责人可视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