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发放,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制定本制度。1、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防尘口罩、护目镜、防毒面具、电工用具、手套等。2、车间、科室负责提出所需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报安环科。3、环科负责编制全厂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经矿长批准后,采购员负责采购,车间负责按规定期限及时补充发放。4、购员必须按计划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求所购厂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5、格按规定核发给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6、车间、科室负责按岗位和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7、司安全领导组、安环科负责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