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电气技术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矿井供电、设备电气系统调试,对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2)认真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安全供电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3)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4)负责全矿高压供电系统各类保护的整定试验和地面低压供电系统负荷的审批。(5)负责供电线路、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预案的制订及两票制的现场落实。(6)负责线路清扫、预防性电气试验及绝缘电阻的遥测等工作。(7)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8)扎实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定期组织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