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1、目的为贯彻和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使员工懂得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职业危害基本知识、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与维护方面的相关知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某工厂安委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3、工作职责3.1 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并且负责贯彻、落实、指导各部门开展相关教育工作;3.2 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整体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的策划、组织与推进等工作;3.3 某工厂安委会负责制定本单位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并在各部门的配合下,组织
2、实施与验证。4、工作内容4.1 本单位安委会应对专兼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及其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 结合每年开展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讲座等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员工自我健康保护的意识。4.2 本单位安委会每季度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规章、制度和基础知识培训。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4.3 由各部门对生产岗位员工进行培训,要求生产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掌握且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4.4 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
3、管理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要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资格培训。4.5 由本单位安委办负责,各部门各班组配合具体实施,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在上岗前接受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教育,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基本知识、岗位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如下:4.5.1 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4.5.2 职业危害基本知识;4.5.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4.5.4 正确使用、 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4.5.5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等。5、工作记录5.1液态奶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5.1.2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台帐5.1.2.1 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5.1.2.2 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证明;5.1.2.3 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记录;5.1.2.4 职业病危害告知资料。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 70号) ;6.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 60号) ;6.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6.4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2第 23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