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1 结合员工思想动态,定期了解接触职业危害员工(包括前处理操作工、配料工) 对工作环境提出的建议, 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2 结合本部门员工的工作环境,完善职业健康危害管理方面的内容,提出防止员工职业健康危害所采取的措施;3 负责建立本部门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岗位新员工职业监护档案, 并上报本单位安委办。4 负责本部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按照安委办下发的指定检查表开展检查,并将双版(检查签字版与电子版)检查结果上报安委办。5 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职业防护用品的申购、发放,防护用品申购到位,录入防护用品台账上报安委办备案,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原则并有使用记录和本人签字确认。6 负责本部门新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