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图书馆管理员在教导主任直接领导下,应牢固树立为教育、教学工作,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馆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学校丰富文化生活,增进学生知识的一个重要阵地。一、根据上级调拨经费情况,结合学生实际需求,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有计划、有原则地选购图书,注意图书的社会效益,防止积压。二、主动为教师服务,不断增加新书开架数目,定期、定时向教师、学生开放,主动向师生推荐新书与教学资料,注意信息反馈,经常听取教师、学生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及时提供教与学的参考书籍,提高书的流通和作用效率。三、对新书应及时登记入册,做好分类编目,帐目清楚,及时向总务部门上报,对旧书及时做好修补、报废工作。四、做到热心服务,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政策,及时做好宣传工作,严禁利用职权,将未入帐的书,借给任何人,一经发现,必须追究责任。五、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主动推荐有关书目和资料,定期向阅览室提供书籍。六、制订“五防”措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 。七、根据要求制订馆室及教师学生外借、赔偿制度、书库管理制度。八认真做好学校和教导处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