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1、学校的消火栓和室内消防箱内的消防笼头,严格擅自乱开消防栓用水,不准任意打开消防笼头取水作其它用水。2、消火栓应定期试开出水量,防止阻塞,避免打不开、不出水、开关不灵等现象,确保灭火时正常使用。3、消防栓、灭火器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消防栓的水带、水枪必须配齐,保持完好,水带经常晾晒保持干燥,防止霉烂。4、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5、消防器材由总务处根据学校各部位的特性配置,不准任意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定时检查保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各部位的消防器材损坏、失效,被使用后,应及时通知总务处,立即给予更换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