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经理(支部书记)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3、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控制或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以满足环境方针的要求,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规定。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4、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结合项目工程特点,支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5、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6、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7、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盘查。8、协助项目经理建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少因组织的活动而使职工和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9、协助项目经理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