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及监测评价制度一、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有效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做好公司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特制订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三、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有害气体和噪声等危害因素。四、工作职责1、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审核、修订,及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2、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分级管
2、理,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每三年进行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保存监测结果和评价报告, 存入职业病卫生档案。3、职业危害管理机构负责对已确认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项目与监测点每月进行两次日常检测,根据国家标准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级,同时公布监测结果。4、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应制定年度监测、评价计划和监测经费预算,财务科要保障监测经费的实施。五、工作要求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如实地向安监部门申报本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监测结果和评价报告。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规定,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3、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日常监测或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监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报告,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4、如有发现检测结果异常,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及时杜绝事故的发生。5、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安检科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单位,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6、监测和评价所需经费应纳入项目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