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分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安全副职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2、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堆积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长安全教育,对职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4、组织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湿式、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参加维护,正确使用。6、及时报告部门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各级安全人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