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委会由烧结厂厂长任主任,烧结厂副厂长及厂长助理、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车间及职能科室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二)审定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三)审定烧结厂年度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四)审定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的奖惩事宜。(五)组织安全大检查。(六)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七)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