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1 目的与依据1.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是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及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电厂实际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情况编写的。2 安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保管2.1 安全帽: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或丢失的,必须向电厂申领,同时上交 30 元。2.2 工作服(包括冬装、夏装、防尘服、耐酸碱服等) :由使用者自行保管,未到更换期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上交 50100 元服装费;工作服发放后未工作满半年的,要上交电厂 50100
2、元服装费。2.3 劳保鞋(包括绝缘鞋、棉鞋、水鞋等) :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根据鞋的种类上交 20100 元。2.4 防尘口罩: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根据防尘口罩的种类每个上交 2050 元。2.5 防尘帽: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每顶上交 10 元。2.6 防护眼镜: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每只上交 10 元。2.7 安全带:由使用班组或处室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每条考核班组或处室 50 元。2.8 防毒面罩:由运行分场使用的专业负责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每个考核 100200
3、元。2.9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由运行分场负责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每具考核 5000 元。2.10 防火服:由运行分场负责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每套考核 500元。2.11 其他安全防护用具:根据生产需要配置的特殊安全防护用品,由使用者或班组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按该安全防护用具购置价格的 80进行考核。3 佩戴安全帽的要求3.1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 使用要符合规定。 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3.2 工作人员进入电厂, 必须佩带安全帽。 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3.3 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调整到适合的位置。3
4、.4 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3.5 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3.6 工作人员在现场作业中, 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 或当坐垫使用。4 工作服的要求4.1 工作中要穿集团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 并根据季节变化和集团公司的要求,选择穿着冬装或者夏装。4.2 如果工作中长期接触粉尘、 酸碱等有毒、 有害物质时, 要穿着防尘服、耐酸碱服等特殊的工作服。4.3 要穿着和体的工作服,并且要将衣扣扣好,禁止敞怀。4.4 在转动、移动等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将衣服和袖口扣好,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地方。5 劳保鞋的要求5.1 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
5、选择使用相应的劳保鞋,如:电气工作要穿绝缘鞋或绝缘靴;冬季室外工作要穿棉鞋;接触水的工作要穿水鞋;接触酸碱的工作要穿耐酸碱鞋等。5.2 劳保鞋要妥善保管,防止鞋损坏后不能起到良好的安全防护作用。5.3 一些特殊的劳保鞋(如高压绝缘靴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如果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应及时进行更换。6 防尘口罩的要求6.1 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职工在粉尘较大场所中工作时要佩戴防尘口罩。6.2 防尘口罩为非一次性使用用品,要妥善保管,定期更换滤纸,以便能够起到良好的防尘作用。6.3 防尘口罩在使用前, 应认真查看口罩的通气孔、 固定带等处是否完好,如果有缺陷,应进行更换。7 佩带安全
6、带的要求7.1 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 工作人员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凡离工作基准面 2 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必须系挂好安全带。7.2 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保管。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7.3 高处作业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进行固定。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7.4 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挂低用。7.5 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 3m 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7.6 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8 防毒面具的要求8.1 在工作或应急救援中,接触有毒物质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毒面具,以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8.2 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