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源维护维修管理制度为保证放射源装置正常运行,保障放射源装置维护维修期间辐射环境和工作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如下:一、成立放射源装置维护维修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组长由辐射安全防护小组组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辐射工作技术骨干*同志担任,小组成员为*。二、维护维修内容:1.放射源装置有无破损、脱落;警示标志及警戒线是否脱落、污损;工作状态灯是否显示正常。2.放射源装置配套的电线、电缆等设备,有无破损,各种按键、旋钮是否正常,螺丝是否松动。3. 监测仪器、个人剂量报警仪器等防护设备是否工作正常。4.对装置、场所进行监测,确保放射源拆装或更换过程中无损坏、遗失等情况的发生。三、维护维修频度及要求1. 操作人员定期对含源装置进行维护维修。2. 维护维修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品开展工作。设备维护维修成员,编写设备故障及有关维护保养的记录。3.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后应对设备、场所监测,留存记录。四、维护结束,对设备、场所进行再次监测,确定安全后,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方可继续运行。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