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为加强我园校园、园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三检查项目: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园长室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