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消防安全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4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