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护校工作制度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地控制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值班护校工作制度。一、周一至周五每天值班的领导,坚持全天候值班,及时妥善处理解决各类突发事件。在学生放学时段和学生来校时段(中午 12 点-2 点,下午 5点 30-7 点,晚上 9 点 30-10 点)值班领导分成两组,一组在南门,一组在西门,带领值班人员在校门口看护学生。晚上按时巡逻检查行政楼、实验楼、教学区和学生公寓楼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二、周六、周日值班的领导,坚持 24 小时到校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不定时巡查校园各重点部位,确保校园财产安全。三、坚持按时到岗、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更不能中途离开。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应自行安排并提前通知代替值班人员,不准无故漏岗,同时应将替班人员告知带班领导。四、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保证通讯畅通,保护好学校财产。定时巡逻检查,时刻关注校内的安全情况,若有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寻衅滋事行为的发生,应及时制止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学校主管领导。五、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师生安全,校园财产安全,负责当晚学生按时就寝。六、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抽烟或离开工作岗位,注意安全,严防火灾。七、保持值班室卫生清洁。八、严格值班交接手续,做好值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