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有效运用,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网络中心实行对校园网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信息检查备份。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第二章 设备检查1.校园网设备是指由学校投资建设, 在校园网络中使用和管理的所有固定设备。2.校园网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工作由校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参加检查校园技术人员应该积极配合支持,根据具体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监督落实整改。3.检查范围:校园网主控机房,行政办公
2、区、教学区等整个系统设备的运行使用及信息流通情况。4.检查校园网设备、设施运行所处的环境、电源、卫生、通风、防水、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消防安全情况。5. 检查 UPS,各类设备供电电源和网络定时控制设置,空调设备等正常运行情况。6.按学校教学年度时间,对网络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暂定为每学期的期末进行。7.校园网一级和二级网站信息必须由指定专职技术员进行定期备份。第三章 信息检查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
3、落实防范措施。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