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教室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学校电教设备是学校贵重财产,是实现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切实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学校应对电教设备实行严格科学管理。第二节 电教室管理制度第二条 电教设备要分门别类地编号、登记、造册,电教教材要编目,卡片按目序排列,置于卡片箱内,专柜存放。柜内有防潮、防霉设施。第三条 使用时必须持有教务处签发的“电化教室使用通知单”,向管理人员联系使用时间。第四条 管理员必须对每次电教实验进行登记,记录设备使用情况。第五条 如需要任课教师主持教学,该任课教师必须熟悉电教设备的使用方法及各种电源配接规定,并且要求管理员配合进行。第六条 电
2、化教学开始后,学生必须按照教师的要求,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教师必须在讲课前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演示动作。第七条 新购仪器、设备、软件、材料,必须由实验员或管理员验收后,才能入库。第八条 室内仪器、设备必须定期通电驱潮,保证仪器、设备完好。第九条 室内仪器、设备和设施不得借出室外。特殊情况需要时,需经教学副校长批准。第十条 实验员和保管员应每天清扫室内环境,保证电化教室整齐整洁。第三节 计算机房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机房内应保持规范、整洁,严禁吸烟、吃喝、聊天、会客、睡觉。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第十二条 计算机管
3、理员应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设备故障,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进行处理。对网络运行做好监控,并按要求作好记录。第十三条 不得随意自行配置或更换计算机机房内的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等通信设备。第十四条 计算机房的环境要由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 ,要达到计算机机房的标准要求。第十五条 机房内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将未经确认无计算机病毒的软盘、光盘、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带入机房,未经允许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房,外借的资料和设备要作好记录。第十六条 机房内计算机及设备的随机资料及各类资料、备份数据等必须安全存放、妥善保管、防
4、止丢失。机房资料外借必须经批准并履行手续,作废资料要及时销毁,严禁外泄。第十七条 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机房管理人员必须在场,其进入机房后要遵守机房管理规定,不得单独操作计算机、服务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第十八条 机房处理网络配置、密码设置等安全事务时,不得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第四节 学生上机守则第十九条 上机前准备好上机时所需的一切物品:书、笔、纸等,不准带与上机无关的东西进入机房。第二十条 按时上机,不准迟到、早退,有事需认真履行请假手续。第二十一条 学生上机必须对号入座,服从指导教师和管理员的调配;进入机房的学生未经允许不准乱动室内任何设备。第二十二条 保持机房安静、整洁。机房内不
5、准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走动,上课期间走出机房要向指导教师请假。第二十三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不准在桌、椅、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准玩游戏。第二十四条 爱护机房设施,严禁私自拆卸配件、更改设置参数、添加口令、删除文件。第二十五条 每次上机如实填写上机报告和上机登记表。第二十六条 遇计算机和其它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向指导教师报告,听候机房管理员安排,并把情况填写在上机登记表和上机报告上。第二十七条 需要使用 U 盘进行拷贝的同学,需事先得到机房管理人员的许可。第二十八条 上机结束后按操作顺序关机,并将桌椅、键盘等复位;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第二十九条 损坏计算机和
6、其它设备的,应照价赔偿。凡违反上机守则的要进行处理,取消上机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第五节 安全防火制度第三十条 全体工作人员要熟悉室内电器设备安全使用常识,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第三十一条 定期检查机房电源、设备,对有故障的设备,不得加电运行。第三十二条 机房设备加电后,管理员不能离开机房,下班时机房动力、照明、总电源必须切断,并做好记录。第三十三条 非本机房工作人员不经同意不得进出机房,上机人员不得在机房内作与上机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与上机无关的设备。第三十四条 建立用机登记和故障维修登记记录。第三十五条 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一切明火进入。第三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机房,维修动力电源要请电工进行,维修设备必须使用的有机溶液不得在机房存放,维修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第三十七条 全体人员要做到了解火灾的危险性,了解预防火灾的措施,掌握火灾的扑救方法,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处理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