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一、危险医疗设备,如:钴 60 放疗机、X 光机、CT 机、碎石机、高压蒸汽灭菌器、高压氧仓等,均应加强管理。二、对上述属高压电源的危险设备,使用、维修技术人员均应进行专业培训,进行使用、保养、维修技术培训,并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三、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所使用的医疗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以及操作规程,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四、对危险医疗仪器设备要严格执行“三定”制度,即:定人使用、定人保管、定期检查与保养。禁止没有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和未经技术考核的人员上机操作。五、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没有遵照制度定期对医疗仪器设备、电源进行检查的,按照“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考核办法”处理。六、危险医疗设备的专业培训由设备科协同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进行,属国家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疗设备除安装培训外,还需按省、市卫生部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