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人员用电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用电人员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4用电单位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和熟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工作连续 3 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电气工作。5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6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熟悉本变电所(配电所)的系统、运行方式及电气设备性能。2)持证上岗,掌握运行操作技术。3)能认真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7变电所(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或单独值班人,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8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单独值班时,不得从事检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