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邑县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202161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案例一、事故案例1、事故后果2021 年 6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许,位于大邑县青霞街道的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邑丰公司)污水处理站生物接触氧化工序间(以下简称接触氧化间) ,在准备抽排污水作业时,发生一起有限空间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 6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542 余万元。2、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认定,邑丰公司“613”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类型为中毒和窒息事故,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3、事故经过邑丰公司污水处理系统由两部分组成, 其中接触氧化间由盐渍池改建而成, 位于盐池车间西南角。因接触氧化间功能池
2、内污泥养分不足, 6 月 10 日,邑丰公司总经理吴建秋安排副总经理李雪峰利用端午节(6 月 12 日至 6 月 14 日)放假期间置换接触氧化间池内污水、添加营养土。6 月 11 日上午,李雪峰安排长期为邑丰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的曹某红、高某君、高某(女)3 人将接触氧化间内 1 号至 14 号池内的污水抽排到接触氧化间外闲置的盐渍池内静置。6 月 11 日 14 时至 6 月 12 日 20 时许,在公司污水处理站管理人员唐某兵的协助下,曹某红、高某君、高某 3 人完成了接触氧化间 1 号至 14 号池的污水抽排工作,期间,还将公司购买的重约 8 吨的营养土(农用污泥)加水拌合后用潜水泵泵入接
3、触氧化间的 1 号至 4号池内。工作完成后,唐某兵因未接到公司要求节日期间加班的通知,放假回家。6 月 13 日 8 时许,高某君、高某到邑丰公司回收 6 月 12 日抽排污水时留置在接触氧化间外的潜水泵和水带。10 时许,公司机修部部长徐某来到现场,要求将盐池区的一台污水泵抬到设备房,并找高某君及正在盐池车间从事食品原材料加工的男工组组长郑某洪帮忙,3 人合力将污水泵抬到设备房后,曹某红接到李雪峰的电话后也来到现场,要求将 15 号池、16号池内的污水及污泥浆抽排到接触氧化间外北侧闲置的盐渍池内静置。10 时 33 分,曹某红、高某君、徐某和高某通过检修通道来到接触氧化间 1 号门旁,曹某红
4、、高某君、 徐某三人在未开启接触氧化间抽风机的情况下先后爬上钢斜梯从 1 号门进入接触氧化间内准备抽排 15 号池、16 号池内的污水及污泥浆,高某因闻到呛人气味未进入,在 1 号门旁等候。10 时 41 分,高某听到异常响声,发现高某君落入 3 号池内,曹某红倒在 2 号池和 15 号池间的隔墙上,徐某转身时坠入 2 号池内。高某迅速跑到接触氧化间外呼救。郑某洪听到呼救声后立即给吴建秋打电话报告,并赶往公司生产车间寻找防毒面具。10 时 45 分,吴建秋与正在为公司锅炉房焊接铝合金作业的“拉特斯不锈钢制作”门市部负责人黄某荣、员工唐某及公司部分员工赶到现场开展救援。 吴建秋进入接触氧化间后在
5、对坠入 2 号池内的徐某实施救援时坠入 1 号池内,黄某荣、唐某在对吴建秋实施救援时坠入 1 号池内。4、事故原因4.1、直接原因邑丰公司在接触氧化间准备抽排污水作业时, 作业人员在未开启抽风机进行通风、 未采取个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 进入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积聚的相对密闭空间, 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中毒窒息,施救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4.2、间接原因1邑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不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项目未批先建, 未开展安全设施 “三同时” 工作,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应急管理缺位、应急处置失当。2属地安全监管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
6、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统筹安全与发展不够有力。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三管三必须”要求不到位,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弱化。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精神不力, 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5、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613”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大邑县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淡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和相关部门、街道安全监管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特提出如下整改措施建议。(一) 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红线意识。 大邑县委县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坚守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以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统筹抓好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把安全生产工作抓严、 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