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维检中心电炉作业区“2.3”物体打击事故2008 年 2 月 3 日 12 时 20 分左右, 杭钢维检中心电炉维修作业区焊工陈(男、42 岁、81 年进厂、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本工种工龄 22 年)在电炉公司初炼炉气割处理水冷大炉盖上粘连的冷钢作业时,被正上方电极夹持器上突然掉落的一块冷钢渣砸伤,经医院诊断为胸椎骨骨折、神经受损的重伤事故。事故发生经过:2008 年 2 月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左右,电炉公司初炼炉在冶炼过程中发生大喷事故,造成部分钢水、钢渣飞溅到炉外平台和初炼炉部份设备上面。待此炉出钢后,电炉公司根据大喷对设备的影响状况,决定提前停炉进行检修作业。 冶
2、炼车间在吊电极时, 电极夹持器上部份冷钢渣已经自动掉落,所以未安排人员再对电极夹持器上的冷钢渣进行清理,也没有进行检查确认。12 时 20 分左右,维检中心电炉维修作业区安排陈等 3 名检修人员对初炼炉水冷大炉盖焊补作业。电炉维修作业区在作业前未对初炼炉检修设备上粘连的冷钢渣情况进行检查,陈等 3 名检修人员也未对检修周围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当陈进入小炉盖电极孔中间气割冷钢作业时,被正上方电极夹持器上突然掉落的一块冷钢渣砸伤。 另 2 人站在炉盖外侧监护。事故原因1、维检中心电炉维修作业区在安排检修作业时,对所检修设备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没有进行检查及确认,致使作业环境危险因素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防
3、范措施上落实不到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2、电炉公司冶炼车间对停产检修前在冶炼过程中发生的大喷事故,造成飞溅粘连在电极夹持器等设备上的冷钢渣可能伤害到检修人员的隐患未引起重视。在检修前未清除设备、设施上面粘连的冷钢,且未向检修单位和检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3、焊工陈个人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到位。其在气割处理水冷大炉盖粘连冷钢作业前,对周围环境尤其是上方电极夹持器等设备的安全状态确认不到位,是该起事故的次要原因。4、维检中心检修作业区两名现场安全监护的焊工未认真履行安全监护责职,是该起事故的次要原因之一。整改措施1、维检中心在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分析所检设备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采
4、取相应对策,落实安全防措施,要特别重视安全确认、安全监护、危险告知等方面的工作。2、电炉公司在停炉交给作业区检修时,必须为检修方创造安全条件;对设备存在的危险因素必须事前向检修方安全交底清楚;作业区在接到交底单,并进行检查确认和落实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在施工或检修结束后,必须将设备、设施检修后的状况对电炉公司进行安全交底,电炉公司进行确认。3、电炉公司要从冶炼过程的工艺和操作上,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止和控制大喷事故。同时要针对废钢料中可能夹杂的压力容器、化学物品、湿料的情况,加强分拣、严格检查工作,保证冶炼安全。4、要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一级管一级,互保共管的安全管理体制;对检修作业的安全制度、确认程序、岗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同时要加强事故预案演练和员工的急救常识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