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煤矿“12.6”钢丝绳崩人事故2006 年 12 月 6 日早班 10 时 10 分, 煤矿综采二队发生了一起钢丝绳崩人事故,死亡 1 人。一、事故经过2006 年 12 月 6 日早班,综采二队队长马 主持召开了班前会,安排班长张 带领孙 、陈 等 5 人去 7421 综采工作面安装溜槽。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班长张安排陈开 1 号回柱绞车向切眼(坡度 30度)内松平板车(平板车上装有两节溜槽,平板车前后各有一根钢丝绳将溜槽与平板车捆扎牢固) 。平板车松到位后,用 2 号回柱绞车的钢丝绳钩头挂在溜槽下部煤壁侧的角上(因为溜槽的电缆槽在煤壁侧,现场人员想卸车时直接调向,所以把 2 号回柱绞车
2、的钢丝绳钩头挂在溜槽下部) ,2 号回柱绞车的钢丝绳通过挂在煤壁侧顶板肩窝锚杆处的定向滑轮,并将钢丝绳带足劲。李站在定向滑轮上方的煤壁侧,王 、王站在切眼内 3 号回柱绞车下方,担任警戒。张和孙站在由 2 号回柱绞车、定向滑轮、平板车三点构成的钢丝绳三角带内,由张持握剁斧,孙使用大锤,剁捆扎溜槽的钢丝绳,先剁断平板车下部捆溜槽的钢丝绳,然后剁平板车上部捆溜槽的钢丝绳。10 时 10 分,在剁断上部捆溜槽的钢丝绳瞬间,由于切眼坡度大,平板车上的溜槽突然下滑并旋转,产生的冲击力将煤壁侧用于调向的定向滑轮钩头拉直,连接钩头与滑轮的横轴端部损毁,钢丝绳从定向滑轮内崩出,弹在张颈部,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3、二、事故原因1、 在倾角较大的切眼内, 现场作业人员将卸车和调向两个工序同时进行,导致平板车上的溜槽突然下滑,产生的冲击力将煤壁侧的定向滑轮损毁,使钢丝绳从滑轮内崩出,打在站位不当的张颈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不全,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没有对施工工序和具体的施工方法作出明确的规定;3、现场把关不严,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跟班副队长接班后没能到切眼安装现场检查一遍;4、安全教育效果不好,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存在多处违章现象,张站在钢丝绳绳道内施工,同组作业人员没有及时制止,共同违章。三、事故教训1、本应在地面装车或中间运输环节调好方向的车辆没能调向,而是进入倾角较大的切眼内
4、调向,带来事故隐患;2、现场作业人员凭感觉和经验操作,图省事,怕麻烦,卸车和调向两道工序同时进行;3、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没有对施工工序和施工方法提出明确的要求;4、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现场存在多处违章现象,特别是操作人员站位不当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四、防范措施1、重新修订安全技术措施,使其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职工重新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全面掌握和严格执行操作工序;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规程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对安装拆除等生产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做到三班盯岗,现场交接班;3、理顺生产组织环节,在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4、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第一意识,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