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后指挥致人亡一、事故概况:2002 年 1 月 20 日下午, 上海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的某汽修车间工程,钢结构屋架地面拼装基本结束。14 时 20 分左右,专业吊装负责人曹某, 酒后来到车间西北侧东西向并排停放的三榀长 21 米、 高 0.9 米,自重约 1.5 吨的钢屋架前, 弯腰蹲下在最南边的一榀屋架下查看拼装质量,当发现北边第三榀屋架略向北倾斜,即指挥两名工人用钢管撬平并加固。由于两工人使力不均,使得那榀屋架反过来向南倾倒,导致三榀屋架连锁一起向南倒下。当时,曹某还蹲在构件下,没来得及反应,整个身子就被压在了构件下,待现场人员翻开三榀屋架,曹某已七孔出血,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
2、死亡。二、 事故原因分析:1、 直接原因屋架固定不符合要求, 南边只用三根 4.5 公分短钢管作为支撑支在松软的地面上,而且三榀屋架并排放在一起;曹某指挥站立位置不当;工人撬动时用力不均,导致屋架倾倒,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 间接原因(1) 死者曹某酒后指挥,为事故发生埋下了极大的隐患。(2) 土建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在未完备吊装分包合同的情况下,盲目同意吊装队进场施工,违反施工程序。(3) 施工前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违反操作程序。(4) 施工场地未经硬地化处理,给构件固定支撑带来松动余地。(5) 没有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6) 施工人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差。2、 主要原因钢构件固定不规范,曹某指挥站立位置不当,工人撬动时用力不均,导致屋架倾倒,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