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5.7”合成氨二厂工人砸伤事故2009 年 5 月 7 日,合成氨二厂压缩岗长在清理水冷器时,被二楼坠物砸中头部,送医院治疗,头部缝 8 针。一、事故经过:2009 年 5 月 7 号上午 9 点 20 分,合二厂维修工段维修工、按照工段长王要求, 清理二楼仓库废品物件。 三人推着满载废品物件的车行至七号机二楼东南角拐弯处时,由于车上散装废旧物资过高且未作固定,车上的装载物碰到护栏洒落,一块不锈钢栅板砸到当时正在一楼检修压缩机水冷器的同志的头部,致使头部受伤流血。二、事故原因:1、小推车装载不同类型废品备件,堆放不整齐且未作固定;2、维修人员在工作中安全防范措施考虑不周全,风险未识别;3、
2、受伤者自我防范意识不强,进入生产岗位未佩戴安全帽;4、维修工段在布置工作的同时未布置安全措施。三、 事故处理:本起事故是发生在安全月活动中的一起因违章致人伤害事故,暴露出日常维修工作中安全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本着事故“ 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1、金、郑、尤在清理、搬运过程中,违章作业,致坠物伤人,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扣除三人当月奖金,金作为当值维修安全员,监督不到位,罚款 200 元;2、作为压缩岗长,更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程,在检修作业过程中,违规不戴安全帽,致使本人受伤,是事故发生又一直接原因,扣除其当月奖金,并罚款 200 元;3、设备厂长、维
3、修工段长王 XX 未吸取本厂“4.7”自我伤害事故教训,布置工作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检查,致人伤害,负管理责任,扣除当月奖金的 60%;4、厂长作为该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厂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扣除当月奖金 30%;5、扣除合成氨二厂当月奖金总额 4%;6、扣除合成氨二厂主要负责人 5 月份安全风险金 80%。四、事故教训及措施:本起事故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严肃性和复杂性,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本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维修工段中检修环节普遍存在的违章行为,克服侥幸和麻痹思想,结合 5 月份公司开展的以“安全生产,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
4、意识的宣传,利用班前、班后会认真学习、讨论,在工作中真正建立同事之间互监互保的安全网络,牢固树立“四不伤害”的安全意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1、在日常检修中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整改;2、加强互监互保宣传、学习,真正将内涵融会贯通,杜绝违章操作;3、工作中加强业务交流学习,积累经验,熟知检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4、严格遵守可移动车辆载物必须捆绑扎牢、严禁超载、超高的安全规程,杜绝野蛮施工行为;5、严禁在吊装口进行交叉作业,并在吊装口周围的护栏上增加防护网。6、检修前必须填写检修作业气氨危险因素预测表 ,作业负责人必须向检修人员交代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