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筒坠物事故2008 年 10 月 28 日 16 时,中煤五公司四处员工在某基建矿井携带锚杆乘坐罐笼,入罐时不慎将锚杆从手中滑落坠入井筒,造成井筒坠物事故。一、事故地点概况某矿基建时期,副井提升系统尚未形成,主井临时提升系统负责人员物料运输, 提升机为单绳缠绕式绞车, 罐笼为单层单车罐笼, 提升高度 707.5m。施工人员来自各承包施工队,矿方只进行安全监管。二、事故经过2008 年 10 月 28 日 16 时,中煤五公司四处掘砌工张某携带锚杆入井,在井口上罐时,信号把钩工王某未制止,张某入罐时不慎将锚杆从手中滑落坠入井筒,砸在井底罐笼上方,穿透顶棚落在罐笼底部。二、原因分析1、掘砌工张某
2、安全意识淡薄,违反规定携带锚杆乘坐罐笼,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矿井基建期安全管理不到位,各种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外包队人员的行为管理控制力差,人员上下罐笼不遵守有关规定是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3、井口信号把钩工王某对违章行为未制止,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三、防范措施1、矿井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乘罐制度,所有乘罐人员不手持材料、工具或配件。大型的材料、工具要装车运输,小型随身携带的工具、配件必须装入工具袋内。2、信号把钩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禁人员携带物料乘罐。3、加强安全教育,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矿井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禁止各种违章行为的发生。4、区队对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加强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