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局起吊混凝土杆措施不到位,钢丝绳脱钩,一民工被砸致死一、事故简况5 月 31 日 9 时 46 分,电力局供电所配电班工作负责人伏办理了2001-5-31-1 号配电网第一种工作票, 工作任务是 10kV124 线南川分支永定路提升公网配电变压器(200kVA)台架至安全高度;l24 线南川分支立杆 6 基(道路拓宽改线立杆)。工作班成员共 16 人,分成两个工作班组,一个班 4人完成升高台架任务,另一个班 l2 人(技工 2 人、民工 10 人)由伏带领进行立杆工作。11 时 30 分吊立第 4 基县服装公司门口 l5m 水泥杆时,吊车将杆子吊起至基本垂直位置,就位转向过程中,杆根碰在马
2、路道牙上,钢丝绳套产生瞬间松动,其中一端从吊钩中滑出(吊钩无闭锁),杆子倒下,工作班成员高(女)躲闪不及,被倒杆砸在头部,安全帽砸破,当即送往地区医院,经抢救无效于 l2 时 15 分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因头部受强大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严重受创而死亡。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1)组织措施方面:人员组织搭配不当,缺少有经验的人参加施工;对民工管理松散,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未指定专人监护;管理人员无一人到现场。(2)技术措施方面:吊车挂钩无闭锁装置;用钢丝绳套绑扎电杆时未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在吊车无闭锁的情况下沿用习惯性绑扎方法不当。(3)安全措施方面:未制订详细的施工安全措施;现
3、场安全管理混乱。问题说明安全管理与公司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未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省公司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规定,安全责任没有得到层层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没做到“严”、“细”、“实”,未深刻汲取县电力公司“l222”事故经验教训,装置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没有得到根本杜绝,“三措”执行、对事故危险点分析及预控工作走过场,领导联系班组制度流于形式。三、防范措施(1)全局立即停工整顿,要求各单位、各代管县电力公司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局成立安全检查组,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限期整改。(2)加强临时工安全管理。立即清理各类临时用工,健全有关手续,加强资质审查,禁止安排女性临时用工参与高强度工作。(3)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4)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两措”计划,消除设备隐患和装置性缺陷。(5)作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加强现场作业组织指挥,完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监护,确保作业有序安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