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力宝广场工程“8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讲解了2013年8月7日发生在泰州力宝广场建设工程项目的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及其相关原因、责任认定与处置情况。该文档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的背景信息,涉及事故相关的天丰置业、江苏建工和四维监理三家公司及它们各自在该项目中的角色与资质状况。同时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以及事故发生经过,朱久新、付志英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钢丝绳吊运钢管时钢丝绳断裂,致使钢管滑落砸中人员并最终造成两人死亡的惨剧。事故原因是由于现场管理缺失和规章制度不健全所致。直接原因是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间接原因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尽到应有安全管理职责,如没有建立严格的起重操作规程等多方面疏漏所累积。此报告对事故的责任性质作出认定,并针对责任方分别提出了包括行政处罚、内部处理等多种形式的具体意见。泰州力宝广场工程“8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适用于建筑行业内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学习,特别针对涉及高危工种如起重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此外,对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来说也是重要的参考文献之一,有助于规范施工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杜绝类似事件重复发生。同时该文件能够为即将开展或正在执行各类大型综合性项目的负责人员提供经验教训,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升整个行业的风险防控水平。